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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阳光城于2023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阳光城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各方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及说明,鉴于问询函中所涉事项较多且部分问题及事项尚需年审会计师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阳光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行延期。
此前的5月1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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