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4日消息,2023年券商分类评价工作已启动,106家券商将陆续收到《关于做好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今年评价工作中,强调券商填写2021、2022年度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等情况。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为归属本年计提并发放的薪酬,以及往年延期支付的薪酬两部分之和。此外,今年也将对券商服务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行业文化建设、证券公司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对券商服务民企纾困等专项监管工作突出的予以适当加分激励,对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不力的予以扣分,券商需反馈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今年评价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0%、10%,最终结果告知方式与2022年保持一致,将采取“一对一”告知的方式,或不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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